问题 | 出纳工作五大特点 |
释义 | 出纳具有自己专门的工作特点及要求。只有对这些特点及要求进行深入了解,才能进一步认识出纳工作的性质。出纳工作的主要特点包括社会性、专业性、繁杂性、政策性以及时间性。 1.社会性 出纳担负着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任务,而这些任务的完成处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相联系。任何单位都要发牛经济活动,所以就必然要求出纳人员与之发生经济关系,凶此,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专业性 出纳的核算工作主要是对与管理一个单位流动资产中的货币性资产有关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核算,并不直接核算其他资产和经济业务。出纳的核算工作有专门的操作方法和规章制度,对于如何填写凭证、如何登记账簿,都有自身的一套规范,即使是点钞,也是很讲究技巧的。因此,出纳人员一方面要接受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掌握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 3.繁杂性 出纳主要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货币资金的流动最为频繁,相应地,出纳工作也就十分繁杂,除了处理正常的货币资金流动业务外,还需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并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定期结出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月末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结账和对账。除此之外,出纳人员还要经常往返于企业和银行之间,提款并存取票据、单据,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政策性 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必须依照规定进行。这就要求出纳人员要熟悉财经法规,并将其运用到日常的经济业务中,做到知法依法,在本岗位杜绝假账,真实地反映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并对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时间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例如,对于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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