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捕包括好几种,有司法拘捕、刑事拘捕、行政拘捕。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捕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举措,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司法拘捕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举措,具有司法性质。行政拘捕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捕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章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捕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章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捕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章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拘捕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捕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捕、行政拘捕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捕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捕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捕的依据则是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