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 三、代位权纠纷,在同一案件中,涉及到两个债的法律关系,并涉及到双重抗辩,无论是法律关系,还是诉讼程序,均是一种复杂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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