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违章扣分不可以用其他驾驶证代为处置。按照规章一个驾照只能处置3辆不同车的违章,多了系统会报警,驾照会锁定的,对于不正当的买卖驾照分的交易行为是应当制止的,驾驶人对于自己的违章行为受到的处罚应该本人去处置,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