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年子女不给赡养费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子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