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订立合同的能力 |
释义 | 公司是法人的一种,因为公司是最重要的商事主体,所以只介绍公司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各国法律都规定,公司订立合同必须通过其授权的代理人,而且其活动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订立合同的能力要受公司章程的支配,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否则属于越权行为,合同无效。 一、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而董事和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产生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也由股东大会产生)而股东大会完全可以出于各种考虑选举没有公司股份的人进入董事会甚至担任董事长经理并确定他法人代表的身份(当然事实上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所以说董事长也好法人代表也好都可以没有公司的股份。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对公司享有股份民事法律的重要原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就视为同意” 从法理上来说因为公司是由全体股东投资设立的而公司的所有行为归根结底都由股东承担(简单的说赚也是股东赚赔也是股东赔)所以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要股东大会通的过就都是可以成立的 比如有个人他本来是法人代表.但是他把全部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以后如果股东继续让他担任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他把全部的股份转让给别人以后仍然有法人代表的资格。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而只要法人授权,很多人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你所说的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定得有股份才是法定代表人,除非董事会决议撤销他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否则,他依然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承担的责任 主要有经营责任、侵权责任和管理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章程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在公司法中,一些关于企业章程的法律如下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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