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定金 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定金可以被当作房款支付给售房者,如果购房者不打算购买该房屋的话,是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而如果售房者不打算出售该房屋,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定金之后,买卖双方应该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在定金合同中约定好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订金 当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之后,买方需要支付一部分订金给卖方,而支付订金的时候,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并且还要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了定金,在此期限之内就可以优先购买该房屋。因此订金也被视为预付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订金不具备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在买卖合同顺利履行的情况下,订金可以当做房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回。 3、意向金 意向金和认筹金是一样的道理,一般来说,认筹金存在于二手房交易市场中,购房者缴纳认筹金之后,在房屋交易时可以把意向金当做是房款的一部分,至于应该缴纳多少认筹金应该由买卖双方来决定,但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并无意向金一说。 4、认筹金 认筹金和诚意金是一样的,收取诚意金的时候,卖方向购房者承诺一定的优惠,并以此确定购房者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但是诚意金更相当于一种营销手段,而且诚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护。 开发商在取得房屋的预售资格之后,可能就会向欲购买房屋的公民收取认筹金。虽然开发商在收取的时候会承诺,后期如果不购房,会将认筹金如数退还,但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不退还的情形,故此购房者在支付认筹金的时候需要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