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释义
    法律分析:
    获得拆迁安置房后,当事人可以持土地使用权材料、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材料,到房屋所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