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劳动局讨要工资一定要本人去? |
释义 | 劳动者维权: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可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协助维权。劳动仲裁需书面申请,提供证据支持,如合同、工资条等。仲裁委员会支持证据充足的主张。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起诉法院继续维权。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局行政部门协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仲裁需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列明相关信息,劳动者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主张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工资讨要:是否必须亲自前往劳动局? 根据劳动法规定,讨要工资时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本人亲自前往劳动局。然而,为了确保顺利解决问题,建议您亲自前往劳动局。这样可以直接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以便更快地处理您的工资讨要事宜。此外,亲自前往劳动局还可以避免信息传达上的误解或延误,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如果您无法亲自前往,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请确保该代理人持有合法授权并能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最好在前往劳动局之前,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顺利解决工资讨要问题。 结语 合理维权是劳动者应当积极追求的权益保障方式。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局行政部门的协助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需要详细的申请书和充足的证据支持,若不满意仲裁结果,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劳动者亲自前往劳动局,以确保信息传达准确和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委托他人办理时,请确保合法授权和提供相关文件。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顺利解决工资讨要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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