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公积金贷款中,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已经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提供担保。担保人的责任范围与借款人相同,即按同等份额承担还款义务。但如果借款人逾期违约,银行应该先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借款人无法还款,则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当事人为共同债务人或者共同债权人的,各自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或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可以采取第三人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总结: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一旦签署了保证合同,就必须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担任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时,一定要谨慎考虑,确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