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给孩子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
释义 | 若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在十周岁以上,且拥有独立意识的情况下,孩子是有权利选择和哪一方一起生活。孩子若选择随另一方一起生活且该方拥有抚养能力的,则该方拥有抚养权。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且已超过20周岁,还可以独立生活,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 一、孩子9个月离婚判给谁 孩子九个月离婚判给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判决方法如下: 1、原则上,年龄在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随母亲生活; 2、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如果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争取孩子抚养权,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条件如下: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二、离婚后生育的孩子抚养权如何到法院进行办理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三、离婚前对方反悔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要孩子的抚养权,由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抚养方由于患重病,或由于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出现虐待孩子行为,或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那可以要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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