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合同签订了,交了定金,可以违约吗 |
释义 | 一、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 1、签订购车合同交了定金后,购车人可以不履行合同,如果履行合同的,4S店可以不退还定金。 2、在4S店买车交过订金后还能退。但是合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通常在我们买车或买房的时候,商家都会让我们先交一部分“定金””或者“订金”,由于这两个词的读音都一样,往往会造成很多人掉入商家的陷阱,其实它们的区别是非常大的。 宝盖头的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相当于立了一个约定,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买家买不起了,或者不想买了,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同样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卖家不想卖了,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这就是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总之一句话定金是不能退的。 而这个言字旁的订金就不一样了,这种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家支付了订金不想买了,卖家会把订金全部退给买家,如果卖家不想卖了,也不用双倍赔付给买家,只把买家交的订金退了就行了,一句话订金是可以退的 要是你怕记不住,那只要明白这一点就行了,这个“定”是确定的定,代表就是确定了,是不能退的,言字旁的订是预订的订,这个订金是可以退的。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性质约定是怎样的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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