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廉租房是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而建造的一种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私自转租给他人,申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离婚不满2年,或5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面积超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不得申请。具体程序: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法律依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