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居民身份证 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