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标准如下: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某些特定的货物,税率为13%,例如粮食、煤气、图书、饲料等。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