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法律依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3、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