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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员工需要遵守的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应?
释义
    新员工签订的入职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应聘者在找工作时要警惕此类行为,入职前要保持警惕,避免涉及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新员工签订的入职前协议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入职协议等同合同吗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入职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违法吗
    有些用人单位以“统一订做服装”等理由向应聘学生收取各种费用。而且,一些骗子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在向应聘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后便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切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更有可能涉及假招工等欺诈行为。所以,在找暑期工的时候应该要提高警惕,在入职前遇到要缴纳各种费用的行为都可能涉及违法。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员工签订的入职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建立需要遵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此外,用人单位在入职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是违法的行为,应引起求职者的警惕。在找工作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遭受欺诈行为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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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