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呢 |
释义 | 对方不履行合同,相当于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如一方未支付价款,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具体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应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违约情形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