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起诉书、副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家庭暴力可以作为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调解无效后,将被判离婚。 以下情形可视为夫妻关系破裂: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