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不包括 |
释义 | 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不包括: 一、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 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申诉制度》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 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 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 第三条 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 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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