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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所有权归谁呢
释义
    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存在土地归谁的问题。土地永远是归国家所有。不过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随着土地上的建筑物被继承而随之转让给继承人,所以独生子女出嫁的,如果父母去世后孩子继承了父母的房屋的,则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使用权会随之转给该子女。
    一、过户流程
    可以直接办理宅基地过户,向村委会发起申请,再报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办理。
    农村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所需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在这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宅基地原户主去世30日之内进行过户办理。一般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当资料准备齐全后,需要先将资料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再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过后,就可以登记发证。
    二、过户条件
    1、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根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继承人继承原户主的房屋后,会变为一户多宅,但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也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2、继承人必须是本村户口
    当宅基户主去世后,如果房屋继承人是本村户口的话,就能继承房屋所有权,从而间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继承人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继续居住在此,但不享有对房屋翻修的权利。
    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村集体。
    3、符合供养协议内容
    有些宅基地户主是五保户,而对于农村五保户,是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集中供养的农民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分散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宅基地按照供养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处理。
    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和赠送的方式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四、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在我国,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可以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不属于继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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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