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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讨欠款诉讼费是多少
释义
    欠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欠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1、财产案件立案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
    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风险提示:诉讼费用最终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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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