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盗婴幼儿可能构成哪些罪,需要按照偷盗婴幼儿的最终目的不同,分别进行定罪。 1、如果是以勒索财物为最终的目的,进行偷盗婴幼儿的行为,需要以绑架罪来定罪; 2、如果是以出卖为最终的目的,进行婴幼儿的偷盗,则应当以拐卖儿童罪来定罪处罚; 3、如果是以收养为目的,偷盗婴儿使之脱离父母的监护,则构成了拐骗儿童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以买卖为目的,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以勒索财物的目的偷盗婴幼儿,则可能构成绑架罪;如果是以抚养为目的(或其他)使婴幼儿脱离监护人监护的,可能构成拐骗儿童罪。后者在法律界还有一定的争论。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