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子女对于爷爷奶奶有赡养的义务吗 |
释义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一、姥姥的房子是否能继承给外孙 姥姥的房子是否能继承给外孙需要根据实际而定。 姥姥的房子可以由外孙继承,但是需要通过订立遗嘱才行,否则一般情况下,外孙是没有资格继承外祖父母遗产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姥姥的房子应当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有继承权的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无负担能力的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外祖父母,其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二、如果男方死了孩子归女方吗 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三、父亲被判刑后子女应由谁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父母被判刑后,子女由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由负担能力的兄、姐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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