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可以去外地就医吗 |
释义 | 一般不能,保外就医的医疗场所需要经过批准的,是不能随便更换的。需要离开保外就医所在地,应当事先向监督执行的机关汇报并获得批准。对于保外就医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的。异地使用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第一步:先备案 先备案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我们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了明确,关键的信息是两条。一是要说清楚备案的原因是什么,你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还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二是要去什么地方。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号,不需要另外采集。 第二步:选定点 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大家可以在公布的网站上实时查询机构有哪些,是什么级别,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查询出来。参保人员到外地可以选择的医疗机构范围越来越大。 第三步:持卡就医 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无论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人员,只要按规定进行备案,履行相应的手续,都可以享受到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一、哪些省可以异地就医 2013年内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各地正在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也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2015年将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据悉,跨省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就医时,提供的异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服务。 意见提出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时间表。到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将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日前,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到了明年,北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基本上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二、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2013年内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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