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有限产权房进行过户? |
释义 | 有限产权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后可以过户,但需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包括界址、证明材料与申请内容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无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权利未超期限等。 法律分析 有限产权房如果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那么可以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有限产权房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 有限产权房过户是指将产权房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手续。过户的具体手续包括办理过户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过户税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过户时要确保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并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此外,还应注意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动产登记法等,以确保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整个过户过程顺利进行,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 有限产权房过户是指将产权房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手续。过户的具体手续包括办理过户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过户税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过户时要确保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并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整个过户过程顺利进行,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