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没上牌照上路违法的吗 |
释义 | 新车没上牌照上路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一、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无证驾驶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省道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没验车上路怎么处罚规定 没验车上路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并且还要扣其车辆。依据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三、未放保险标志怎么处罚 未放保险标志的处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直接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后,公安机关要及时退还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如果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设置合格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车牌,签字或办理相应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