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牌后怎么没发登记证书 |
释义 | 上牌后没发登记证,可以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管所发放的,就是上牌的时候,已经把车辆的信息录入了系统里面,才能发这个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汽车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材料,由汽车持有人做好保管,不随车携带。在申请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汽车登记时都是会要求出示,并在其上记录汽车的相关状况,机动车登记证书相等于汽车的户口簿,如遗失、毁坏,机动车持有人需申请办理补发。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汽车,应该是单位共有的汽车或者是是以贷款方式购买的汽车。如果该汽车是贷款买的,没有办解押手续的话,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由本人保管的,是不可以补办的,如果是没有贷款,可以进行补办。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没给我什么原因? 1.如果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机动车辆,在车辆注册登记之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是不会给车主的,是由贷款机构或者是是金融公司保管。 2.全款购买没有车辆登记证书,需要向车管所索要。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可能是单位共同车辆或者是以贷款方式购买的车辆。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以补办吗? 是可以补办的,在补办的时候需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持有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辆到车辆管理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完成补领,补领的时候需要缴纳工本费。补领后要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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