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诉讼离婚的方式:原告应依法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确认管辖权,并据此书写起诉状。当事人持书面证据以及起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通知缴费。当事人按规定缴费。最后,法院开庭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