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齐齐哈尔公租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生活。 2、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已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2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2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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