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可以现场照);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现役军人需要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