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市外迁口的、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的或者证件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可以直接前往各镇街公安局申请换领新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前往指定照相馆拍摄后,照相馆会提供)。 3、非东莞市户籍的新莞人群体也可在东莞直接办理换证,但需提交有效的东莞居住证。 办理流程: 1、携带齐全资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市民届时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2、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60个日内 办理费用: 1、申领、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2、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温馨提醒: 1、工本费可通过非税系统代缴或选择到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 2、换领身份证可在市内任一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办理。 办理地点 注意:非东莞户口身份证过期也可以直接在东莞换领新政,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和居住证就好,如果还不明白,也可以直接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