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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1、本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样本等;
    2、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范围;
    3、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驰名商标怎么进行申请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报送材料。在商标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已注册商标是否可以更改名称
    已注册商标可以更改名称。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申请注册商标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注册商标所需的材料如下: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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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