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何让律师更好地评估证据的价值,是每位当事人都关心的问题。首先,需要清楚地了解证据的种类及其价值,包括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其次,需要了解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包括证据是否合法获得、是否被篡改、是否存在瑕疵等。最后,需要考虑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及其对判决结果的影响,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或者调整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利向案件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证据要求,并有权利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律师有权利为当事人出庭辩护,代理诉讼,调查收集证据,出具法律意见和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条:“证据应当依法取得,真实、合法、有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对于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意见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的规定,可以看出律师在会见期间评估证据价值的权力和义务,并且需要依法取得证据,保证证据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