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帮助评估证据的可信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可以向被告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申辩。第三十六条 律师有权参加侦查活动和庭审活动,提出证据意见和辩护意见,对案件进行质证。第五十四条 审判长对证据的可信度进行评估时,可以询问诉讼参与人的意见。 律师是法律职业人员,其在会见期间可以向被告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申辩,同时律师有权参加侦查活动和庭审活动,提出证据意见和辩护意见,对案件进行质证。在证据可信度评估时,审判长可以询问律师对证据的意见,并据此进行评估。但是,律师在评估证据可信度时,不能干涉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不能以自己的意见代替法官的判断。 总之,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帮助评估证据的可信度,但是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干涉法官的独立审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