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费用是否可以代替律师聘请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未对此作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法规,律师会见费用不等同于律师聘请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律师行业规定收取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负担。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由国家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被告人负担。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费用只是律师服务中的一种费用,而律师聘请费用是律师代理诉讼或辩护所需的费用。因此,律师会见费用不能代替律师聘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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