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土地新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从土地端启动品质保障:十宗宅地率先试水,告别单纯价高者得,先竞“品质方案”,获得资格后进入竞地价程序。且通过先验收后现房销售的形式确保方案落实。 2、提高报名门槛:取消预公告,暂停单宗地5000万勾地模式;直接发布挂牌公告,采用保证金模式报名,第二批宅地保证金普遍为20%,而杭腾未来社区地块保证金需30%; 3、降低封顶溢价:起价提高,封顶溢价从30%降至20%; 4、改变竞价规则:到达封顶价后,取消竞自持,转为无偿移交政策性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 《杭州市实施土地管理法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国家建设、乡(镇)村建设、集体、私营、联营企业及私人建房和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其耕地占用税和造地费分别按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标准交纳。占用经省、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常年固定蔬菜基地的,应按附件二的标准交纳蔬菜地开发基金。造地费、蔬菜地开发基金,由市、县(市)土地管理局统一收取。征用江干区常年固定蔬菜基地的,蔬菜地开发基金由江干区土地管理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开发荒山、荒地、滩涂等营造粮田、耕地和改造低产田,经向当地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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