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期限内可以提交陈述申明,但可能产生不良后果。陈述申明的作用是提供证据支持,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此期限内,被告可以陈述事实和理由,并且可以提出反诉。被告不提出反诉的,不得在同一事项上提出新的反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后提交书面陈述申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法院对陈述申明和证明材料,应当核实其真实性,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后,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且说明为什么在起诉时未能提供。” 总之,行政诉讼期限内可以提交陈述申明,但需要注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陈述申明的作用是提供证据支持,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