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丧葬费与生活费的关系是否会受到工伤认定的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规定,工伤丧葬费是指因工致残、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生活费是指因工伤致残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支付。工伤丧葬费和生活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并不会相互影响。但如果工伤认定未获得通过,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则不会负责支付工伤丧葬费和生活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由于工伤造成职工死亡,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丧葬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停工留薪期间按月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由工伤保险基金预先垫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追回垫付的生活费。” 以上是本篇文章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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