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土地证地被征收要补偿吗 |
释义 |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十一),若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该土地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若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提出异议要求归还的,县级人民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法律分析 有补偿。《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十一)农民集体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凡连续使用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拓展延伸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规定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当土地被征收时,征收方应当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具体补偿程序包括征收通知、评估、协商谈判、签订补偿协议等。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异议,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补偿规定和程序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被征收人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农民集体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使用满20年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不满20年或在20年期满之前有异议要求归还的,县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规定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异议,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细节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和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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