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 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他应纳 个人所得税 为:(6000—3500)×3%—0=30(元)。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