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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如果是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事故认定书,认为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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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