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关于车辆挂靠
释义
    

法律主观:
    


    车辆挂靠的法律责任 我国关于挂靠经营的具体规定, 1、《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54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上述规定尽管确定了多种的共同诉讼人,但并不能确定挂靠经营的实体法律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规定:本案的被挂靠单位 湖北 洋丰 股份有限公司 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因此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 连带责任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至此,关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才终于由最高法院以正式司法解释的名义予以确定,即: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为什么被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理由主要是: 第一,从受害人角度看,被挂靠人是法定的责任主体。 被挂靠人是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也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挂靠只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对此无从知晓也不需要知晓,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符合民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另外,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看,已有被挂靠人与挂靠人在挂靠经营外部纠纷中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被挂靠人可对挂靠车辆进行控制,获取运行利益。 机动车运输经营活动属于一种高度危险活动,依据 侵权责任法 及其理论,开启某种危险、从某种危险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被挂靠人恰恰从挂靠经营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其获取的利益不限于管理费,也不限于经济方面的利益,如因接受挂靠而提高市场占有比例、影响力增大等。 第三,被挂靠人就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共同 侵权 的理论。 我国对道路运输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道路运输条例》明确禁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租借行为。被挂靠人明知或应知其违法而仍然为之,是对挂靠人进行运输经营可能对第三人带来的危险的放任,两者过错的结合构成共同侵权,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减少违法行为。 如果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较小的责任,会纵容挂靠这种违反运输管理秩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规定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以私法的手段实现公法目的,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注重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注重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三、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如何判决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前,各地法院对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判决上标准不太统一,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是由挂靠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连带责任; 二是挂靠人负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负连带赔偿责任,即有限连带责任; 三是挂靠人负赔偿责任,被挂靠人在挂靠人无力赔付时先行垫付,即垫付责任; 四是直接由被挂靠人负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即直接赔偿责任; 五是直接由挂靠人负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即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有了明确的处理依据,对于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判决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裁判文书的检索,现选取部分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车辆挂靠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来咨询,上面有很多专业的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