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商品房预售可以有效缓解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的压力,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大多数开发商均采取此种模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