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欺骗手段:1.截留资金占有或投资;2.中介公司指使人假扮购房人骗取房屋;3.利用购房人办贷款抵押房产骗取贷款;4.公布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和定金。签订合同欺诈可请求撤销。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下列诈骗手段: 1. 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 2. 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 3. 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 4. 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因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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