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嫖娼过了六个月才被发现,会追究嘛? |
释义 | 嫖娼过了六个月的,一般不会追究。 嫖娼,是存在金钱交易而产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嫖娼是非法的性交易,对社会存在严重不良的道德影响,在我的法律法规中,嫖娼受到绝对的禁止,严抓嫖娼卖淫等涉黄非法活动。 如果该嫖娼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依然能够追究其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符合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的认定标准如下: 1、是否发生性关系; 2、两人关系是不是不特定的嫖客和卖淫者的关系; 3、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