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增加工作量尝试让员工自动离职这类状况员工能够得到劳动赔偿吗 |
释义 | 员工自动辞职一般无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过错包括未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按法规缴纳社保费等。 法律分析 员工自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拓展延伸 员工自动离职后,公司增加工作量是否会影响劳动赔偿的发放? 员工自动离职后,公司增加工作量可能会影响劳动赔偿的发放。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增加了工作量,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工作或不得不离职,员工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劳动赔偿。劳动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异,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补偿、经济补偿、未休假的补偿等。然而,劳动赔偿的具体判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建议受影响的员工在离职后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结语 离职后的劳动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员工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增加了工作量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工作或不得不离职,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具体的劳动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包括工资补偿、经济补偿和未休假的补偿等。建议受影响的员工在离职后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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