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处理存疑不诉案件的策略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不起诉。公安机关不可重复立案。但如果公安机关发现新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此外,如果涉及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一旦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可以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 1、就同一事实,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不可以重复立案。 2、如果是存疑不起诉,公安机关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3、如果不是同一事实,而是其他犯罪事实,当然可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在存疑案件中的调查与决策策略 公安机关在处理存疑案件时,通常会采取一系列调查与决策策略。首先,他们会进行全面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其次,他们会进行分析和评估,权衡证据的可信度和案件的重要性,以确定是否起诉。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考虑到公众利益、法律规定和司法公正等因素。最后,他们会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要求做出决策,可能选择不起诉、提出警告或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这些策略旨在确保公安机关的决策合法、公正,并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扩展延伸,公安机关在处理存疑案件时应遵循严谨的调查决策策略,确保决策合法公正,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如果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公安机关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然而,对于同一事实的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时,公安机关不可以重复立案。只有在涉及其他犯罪事实时,公安机关才能立案侦查。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公正、权益保护和法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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