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件工资是否存在加班费? |
释义 | 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通过上文的介绍,你应该能够看出,超过44小时的劳动均应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要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然后按照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情况,支付相应工资。计件工资制度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按照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数量和单位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这个条文就是关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这里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法律上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很多地方性的法规基本上都对劳动定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通常人们一天只要工作八个小时,这个也是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和理论存在出入,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单位都是要加班的,但是加班会支付其一定的加班费,所以不用担心。 一、根据规定春节上班怎么算工资 春节上班的加班工资根据本人工资的3倍计算,初四到初七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2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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