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清查的流程如下所示:1、公司设立清查组,然后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查清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经剩余资产、设备产房、员工的工资等情况。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清查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